辖区各幼儿园: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和<郑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细则>的通知》(郑政教督[2014]4号)精神,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组织开展2017年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4年12月31日(含)前经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审批并取得办园许可证的郑州市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及以下的各类公办、民办幼儿园均可申报。其中申报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和河南省示范幼儿园须评定为上一等级幼儿园且满两年。
有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2017年幼儿园等级评估申报工作:
1、在2016年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教学事故、出现严重违纪现象,或涉及教职工及群众合法利益的重大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幼儿园。
2、在2016年幼儿园等级复评中与已评定等级要求不符、被撤销已评定等级或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幼儿园。
二、申报时间
2017年1月12日-13日
三、工作要求
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依据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评,自评达到要求的及时上报到教文体局808室,教文体局会根据幼儿园自评情况开展摸底排查。
联系人:裴小翠 67179079
邮 箱:zdxqjydd5577@163.com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幼儿园
等级评定办法》和《郑州市幼儿园督导评估细则》的
通知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