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少先队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和东区好少年的通知

2017-05-22 17:04:00 http://zd.zzedu.net.cn/ 有次阅读

局属各小学,各中心校,各民办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少工委七届三次全会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推动我区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东区少先队先进集体、优秀辅导员和“东区好少年”。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有少先队组织的大队、少先队员及大、中队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一)郑东新区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

    (1)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积极开展少先队工作;(2)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少工委下达的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措施得力,效果显著;(3)能认真抓好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成绩显著;(4)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按要求落实辅导员待遇;(5)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富有特色、深受少年儿童欢迎的活动,并取得实效;(6)加强少先队基础建设,把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

    (二)郑东新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经正式聘任的学校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并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职业精神;(3)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特别是在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学习和运用少先队学科理论进行信仰启蒙教育,用中国梦激发孩子们心中的理想梦,帮助他们树立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等人生追求,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等方面,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比较突出。

    (三)2016—2017学年“东区好少年”

    (1)现在我区学习和生活的少先队员,年龄6-14周岁(2002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少年儿童;(2)爱祖国,爱人民,爱中华民族,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朴素感情,能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从小树立报国梦,并体现在学习和生活中;(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锻炼,身体良好,具有较好的行为习惯;(4)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有明显进步;(5)事迹典型,有一定代表性。

    三、评选要求

    (一)各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保证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校应将拟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少先队员、辅导员的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二)上报的少先队先进集体必须建队3年或3年以上;上报的大、中队辅导员必须有2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三)各校要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附件1)进行推荐,教文体局将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审核。

    四、上报要求

    各校于2017年5月25日12:00前将材料文字稿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教文体局816房间,电子稿以学校名称命名后发送至邮箱:zdxqsxd@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郑东新区少先队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另附2000字材料一份)

    (二)郑东新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附件3)(另附1500字材料一份)

    (三)郑东新区“好少年”审批表(附件4)

    附件:1.2017年郑东新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东区好少年名额分配表

    2.郑东新区少先队先进集体推荐表

    3.郑东新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4.郑东新区“好少年”审批表

 

2017年5月22日

    (联系人:李晓阳     联系电话:67179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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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责编:郭方舒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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