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并于2018年9月9日前将学习活动的落实情况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dxqsxc@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文体局816室。
联系人:聂 娜 67179074
郑教明电〔2018〕451号_转发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8年8月20日
转发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8-08-20 10:05:07 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 有次阅读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现将《郑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向李芳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并于2018年9月9日前将学习活动的落实情况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dxqsxc@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教文体局8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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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