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2016-08-22 09:31:03 http://zd.zzedu.net.cn/ 有次阅读

郑东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各中心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333号文件要求,郑东新区决定对全区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

    二、督导检查内容

    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督学全程指导和监督情况。

    三、督导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自查

    全区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并于9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教文体局808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届时,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9月中下旬对郑东新区进行督导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责任督学督导检查

    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责任督学要到自己所分包的学校进行校园欺凌的专项督导检查。并于9月15日前将督查报告及随访督导检查记录表报送教文体局808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市级督查

   1.听取汇报

   2.实地查看

   3.座谈、访谈。

   4.查看档案资料

   5.校园巡查

    (四)接受河南省和国家督导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督导检查的主要目的是发现问题、查找薄弱、弥补不足、推动落实,进一步促进东区平安校园建设。

    (二)认真自查。各中小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加强预防,总结成绩经验,查找问题不足,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完善制度。

    (三)实事求是。各中小学校提供的相关资料、材料要客观现实、准备齐全,整理归纳,扎实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

 

 

 

                                2016年8月20日

    (联系人:裴小翠  电  话:0371-67179079   邮  箱:zdxqjydd55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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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责编:刘少立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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