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中小学、各中心校、民办各小学: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教办基一〔2016〕459号)、《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373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中小学生学籍业务办理程序,及时核办相关业务,简化转学证明材料。经研究,现将简化转学证明材料的要求及操作流程通知如下,各校需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具体内容见附件。
联系人:刘楠 67179893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