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校园

2019-12-03 14:38:19  有次阅读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红丽进行宪法宣讲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红丽进行宪法宣讲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2019月12月2日,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小学利用升旗仪式,以“12·4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的法制意识,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

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环节,学校邀请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刘红丽对全校师生进行宪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刘红丽详细阐述了什么是宪法,为什么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我国宪法的修订历史及宪法的主要内容等,让全体学生进一步明确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更懂得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各班还召开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学科主渠道作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渗透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法律观念和法律修养,让学生们通过列举身边不文明、不礼貌和不道德的行为,进行分析和讨论,结合自身实际体会法律内涵,知晓知法懂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康宁小学始终坚持依法治校,把法制宣传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普法宣传栏、普法班会、法制手抄报等形式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帮助学生学会依法维权、依法做事,为学生走向社会、适应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图/文: 康宁小学 李静华 蒋赏 李颖莉 刘炜 审核:武胜利 责编:王青萍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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